
研討內容:法經濟學,或稱法律的經濟分析,是法學與經濟學相互滲透而形成的新型研究方法,其自身也成為重要的新興交叉學科,而反壟斷法則是這種相互滲透最集中的領域。無論在立法目的、是非標準的確定上,還是在具體規則與制度的設計上,甚至在許多基本概念的理解上,反壟斷法都深受經濟學影響。經濟學分析貫穿反壟斷法的始終,它不僅從宏觀上引導著反壟斷法的方向與宗旨,而且在微觀上融入反壟斷法規則的解釋與適用方法,并最終成為反壟斷法規則的基本組成部分。因此反壟斷案件的審理中,需要將法律分析方法與經濟學分析方法密切結合。但總體說來,反壟斷法學與經濟學的研究存在嚴重脫節,前者往往缺乏對經濟學知識的基本把握,而經濟學研究則不了解法學的規則思維與要件思維方式,揭示出現象后往往無法形成明確的解決方案,因此未能實現有機的結合。